江北门面招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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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江北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
江陵县资市镇江北社区居民委员会
商业门面三年租赁经营权招租公告
受江陵县资市镇江北社区居民委员会(以下简称江北社区)委托,为方便江北居民生活,拟对位于江北农场西湖大道的一处商业门面公开招租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
1、门面位于湖北省江北农场江北大道21号(现为某公司开办的生活超市)一楼,为砖混结构,内空高约5米,建筑面积约672平方米。
2、该房屋产权属江北公司所有,资产经营管理权归江北社区。
二、招租标的物用途
本门面承租人只能开办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的综合超市(必须提供生鲜类生活必需品),不得作其它用途。
三、承租人资格条件
1、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、有效存续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,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(报名时须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、食品经营许可证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烟草专卖许可证复印件)。
2、意向承租方无不良信用记录,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”网站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(报名登记时需提供截至报名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的下载件)。
3、意向承租方须具有中型及以上超市运营经验,在2024年4月30日前3年内,至少有3家中型及以上超市。(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与经营地址相对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、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)。
四、租赁期限
本次招租门面承租期3年,租期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。
五、公告发布平台
湖北江北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及企务公示栏(官网http://2211095099.p.make.dcloud.portal1.portal.thefastmake.com/default.html)。
六、招租底价及成交价
本次招租以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《资产评估报告》中年租金标准86,300.00元作为底价,分下列情形处理:
1.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有效意向承租人,项目中止执行,分析原因后重新制定招租方案按程序报批;
2.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有效意向承租人,则双方在不低于挂牌底价基础上协议成交价,以最终确认成交价格作为首年租赁合同价格;
3.公告期满如征集到2个以上有效意向承租人,意向承租人在江北公司电子竞价系统竞价(竞价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元,不设最高限额),价高者得,以最终确认成交价格作为首年租赁合同价格。
七、租金支付
1.租金支付约定:
(1)租金计算时间: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为租金计算起始点,至下年度对应日期为一个租金计算年度。
(2)租金按年支付,承租方应于每一付款周期开始日前,提前15个日历天付清下一付款周期的租金。
2、租金递增幅度:第一年按成交价格计收租金;从第二年开始,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【3】%。
八、竞租及履约保证金
本次招租须交5万元竞租保证金,未中标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。若中标者反悔,则按违约处理,保证金不予退回。承租人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与资产管理方(江北社区)签订租赁合同。合同签订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合同到期且承租人无违约情形的,保证金无息退还,招租人收回该商铺。
九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1、报名时间:2024年5月20日0时至2024年5月31日24时。
2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:江北公司生产经营部(湖北省江北农场沙洪路1号,江北公司办公楼三楼303室)。
联系人:杨剑 电话:0716-4781204
3、报名要求: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,同时提交本招租公告第三条规定的“承租人资格条件”的相关资料。
十、特别说明
1、承租人需与江北社区签订租赁合同。
2、竞租保证金交到江北公司指定账户(收款人:湖北江北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,开户行及账号:中国银行荆州江汉支行 559984244468),由江北公司代管。
3、承租人需承诺销售江北公司产品(“西湖晶珍”牌大米和“玉宇泉”牌白酒)每年不低于500万元(报名时提交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签字的承诺函)。
2024年5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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